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委《关于开展小学英语、信息技术学科新任教师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83号)文件以及县委常委会、县人事领导小组2013年第7次成员会议纪要精神,为做好2014年春季小学信息技术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专项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教师与人数计划
招聘小学信息技术教师3名。
二、招聘新任教师对象与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二)资格条件
所有报考对象应为闽清籍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2010届—2013届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要求本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2)2010届—2013届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要求本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公开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时间安排
11月20-27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县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12月15日,全省统一笔试。
12月30日,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2014年1月-2月,开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工作。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4)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网站下载的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
2、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2月30日。
3、资格审查地点: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县教育局办公楼二层)。
(四)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工作按省教育考试院闽考院自[2013]46号文件规定要求进行;面试工作拟委托福州市教育局进行。
1、笔试工作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关于开展小学英语、信息技术学科新任教师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8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面试工作
(1)参加笔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缺额可按同一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各学科具体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说明的为准。
(3)面试对象名单和相关事宜在闽清教育网上发布。
(4)面试其他工作另行通知。
四、聘用办法
(1)招聘人选确定按报考对象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聘用人选。
(2)拟聘用人选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算,综合成绩遇到同分情况,取笔试成绩高分者。
(3)拟聘用对象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有关体检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弃权聘用的缺额可按同一学科聘用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5)被聘用对象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最低为五年(含试用期)。因各种原因未能履行服务期的(应征入兵役除外),按未满的服务年限每年5000元赔付违约金。
(6)拟聘用人选的名单及相关事项在闽清县教育局网上公示。若在公示期间有发现拟聘用人员弄虚作假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录聘人员安排办法
安排新聘用的3名教师到农村小学任教:白樟镇中心小学1名,白中镇中心小学1名,下祝乡中心小学1名。
六、公开招聘组织工作
由新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县教育局、县监察局、县公务员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本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制定、发布、笔试、面试、聘用等全过程工作。
七、以上条款由闽清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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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