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2 13:34:06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市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并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到相关市属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有关待遇;经查实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且不再递补。拟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均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聘用人员须在工作后二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以便及时酌情纠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46210、2047074, 监督电话:0580-260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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