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5 18:16:31 [您的教师考试网]
聘用及工资待遇
1、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办理聘用上岗手续。
2、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聘用工资为2550元/月,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一金。
其他相关事宜
招聘工作在区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次编外聘用教师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资料。区教育、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本《简章》由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镜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3-3122356 (区人社局)
0553-3902611 (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0553-3122565 (区监察局)
上述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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