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和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研究毕业生。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计算机教师、艺体教师和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上述对象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仪态端庄,语言流畅,思维敏捷,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强;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2月5日及以后出生);
4、所学专业与招聘的学科相同或相近;
5、在大学四年中,获奖学金1次及以上,没有补考学科,2014年7月31日以前须按要求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学历、学位证书;
6、英语专业学生英语等级达专业四级,非英语专业学生英语等级达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艺体教师、计算机教师、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除外);
7、理科类学生计算机达二级,文科类、艺体类学生计算机达一级;
8、汉语言专业学生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其余专业学生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
9、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11、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12、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②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④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⑤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⑥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⑦现役军人;⑧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⑨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⑩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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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