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潮府【2012】29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决定公开招聘教师2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职位2个。其中,音乐教师1名、美术教师1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和要求详见《2013年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应聘岗位的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各岗位招考条件和要求详见《2013年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gdcz.lss.gov.cn)、潮州市教育信息网(www.gdczedu.net)和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网站(www.gdczsf.net)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办公室。地址:潮州市西荣路52号,电话:0768-2184166。
3、报名要求
1、应聘者报名时须带齐如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到证(办理人事代理者凭人事代理合同书)、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教师岗位需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5)在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网站www.gdczsf.net下载并填写好的《2013年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报名时报名者要保证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个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失实,取消应聘资格。每位报名者只可应聘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时与考试时所使用照片应保持一致。
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经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的内容包括高等教育学、心理学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技能和文字表达水平。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2013年12月22日(上午9:00至11:00)。
3、笔试地点: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4、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5、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gdcz.lss.gov.cn) 和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网站(http://www.gdczsf.net)公布 。
(五)面试
1、面试人数: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数或笔试入围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以其中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试总成绩及笔试成绩均相同时,则进行加试,加试内容及形式另定。
3、面试方式:试教及技艺展示,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专业技能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的考试工作由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负责组织实施。
(六)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的标准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批准同意后,可推迟检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证明)、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和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网页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咨询及举报监督电话:0768-2184166。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须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五、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当职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联系电话:0768-2184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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