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绵阳市直属学校2013年教师招聘条件
招聘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学历:原则上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
5.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位。
6.年龄: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研究生学历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批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7.其他具体条件和岗位另有学历、年龄要求的见附件《招聘岗位表》。
8.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9.工作经历不含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制时限内的实践、实习经历。
工作年限指周年,工作经历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6.在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公告规定不得报考市属事业单位尚在禁考期内的;
7.按照《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本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同意的。
相关推荐:
>>2013年教师招聘考试相关复习资料
(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