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绵阳市直属学校2013年教师招聘体检信息
教师岗位按照综合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非教师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报市教体局同意,教师岗位按照综合面试成绩,非教师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三)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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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