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3年下半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国考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面试”)是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察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思维品质等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人〔2012〕23号)的要求,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上海市教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组织工作。现将2013年下半年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本市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面试网上报名时间、报名流程及准考证下载
(一)面试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下半年面试网上报名时间:12月2日9:00—5日16:30。
(二)面试报名流程
第一步:网上报名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试题库系统试题组中任选其中一道试题,计算机打印出试题清单;
3. 备课。考生进入备课室,根据试题清单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备课时间50分钟);
4. 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 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 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 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同时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六、面试项目
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项目具体如下(中职教师面试项目同中学教师):
序号 | 幼儿园教师 | 小学教师 | 中学教师 |
面试项目 | 面试项目 | 面试项目 | |
1 | 职业认识 | 职业认识 | 职业认识 |
2 | 心理素质 | 心理素质 | 心理素质 |
3 | 仪表仪态 | 仪表仪态 | 仪表仪态 |
4 | 交流沟通 | 言语表达 | 言语表达 |
5 | 思维品质 | 思维品质 | 思维品质 |
6 | 了解幼儿 | 教学设计 | 教学设计 |
7 | 技能技巧 | 教学实施 | 教学实施 |
8 | 评价与反思 | 教学评价 | 教学评价 |
七、面试结果查询
2014年1月15日起,考生可通过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与申请流程公告(适用于国考人员),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咨询电话:021-62523036。
十、咨询联系方式
1. 网上咨询:上海市教育人才网(>>2013下半年教师资格国考面试 协议保过
>>2013下半年教师资格国考面试课程辅导
(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