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2 18:08:32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江干区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评议、审查并经过公示,下列人员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各项要求和条件,分别获得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现公告如下:
教师资格证等有关材料。
本人不能亲自来的,需书写委托书,由委托人凭书面委托代领。 地址:钱潮路12号(江干区文体中心内) 公交车:9、105路(富春路钱潮路口)106路(钱潮路钱江路口)84路(钱潮路之江路口) 联系人: 宋老师 联系电话:28958056 领证时间:上午8:40——11:40 下午14:00——17:00 杭州市江干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3年11月25日 课程:基础精讲班,点睛冲刺班,真题详解班,强化突破班,协议保过班。预 报从速!了解详情 特别推荐: 教师资格考试解读:如何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推荐阅读: 责任编辑:admin 热门标签: 杭州教师资格考试 >>更多 相关信息/资料查看浙江杭州201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注意事项 杭州市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领取通知 杭州市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 杭州市上城区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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