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举行201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现将我省201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简称:国家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13年下半年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于12月2日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2013下半年教师资格国考面试 协议保过
>>2013下半年教师资格国考面试课程辅导
三、 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合格成绩均在有效期内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2013年下半年浙江省国家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时间为:12月3日—7日,其中,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12月3日9:00-5日17:00,各地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地点、工作时间及联系电话详见下表。
2013年下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现场确认点信息
考区或 考点 |
确认点地址 | 联系电话 | 工作时间 | 相关网站 | |||
杭州 | 杭州市教育考试院 (杭州市华浙广场9号白马大厦裙楼) |
0571-85866663 | 12月4日-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
培训楼3楼) | 0579-89165316 | 12月5日-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2:00-4:00 |
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的精神,已经在外省参加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详见《浙江省2013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简章》)的前提下,持有效期内笔试成绩,可以在我省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例如:某考生在外省参加了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浙江省内的,学历条件也符合浙江省的报考要求的,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面试。凡未达到浙江省报考条件中对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浙江省内,以及学历基本要求的考生,我省均不接受报名。持外省笔试成绩在我省报名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携带的材料有:
1.户籍在浙江省内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2.人事关系在我省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3.在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班学生: 全省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专科和本科在校毕业班学生,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浙江大学在校本科毕业班学生持本科部)出具的证明(证明格式请在附件中下载)报考教师资格考试。 4.在省内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非浙江户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浙江大学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持研究生部)出具的证明(证明格式请在附件中下载),报考教师资格考试。 四、面试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明发放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14年1月15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2013下半年教师资格国考面试 协议保过 >>2013下半年教师资格国考面试课程辅导 (责任编辑:谢飞) 更多关于 浙江教师资格证 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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