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重庆巴南区教育委员会招聘中小幼教师体检公告,签约人员于2014年7月31日前凭就业协议并带上学籍档案、相关资料到区教委、区卫生局报到并统一参加体检。
体检与考察
签约人员于2014年7月31日前凭就业协议并带上学籍档案、相关资料到区教委、区卫生局报到并统一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的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结合本岗位(行业)的实际需求执行。体检中,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认真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9号)的有关规定。
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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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