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重庆巴南区教育委员会招聘中小幼教师聘用公示。2014年应届毕业生于201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不予聘用。
聘用及福利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4年应届毕业生于201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地区)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按照与招聘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缴纳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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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