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廊坊文安县教育局2013年招聘中小幼教师聘用通知
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聘用程序报县政府批准,由县教育局根据招聘计划统筹安排到中小学工作(除中学急需学科外,原则上新聘教师需在小学锻炼两年,经考核合格后方在中学任教),办理就业手续。新聘教师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工资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并按现行人事政策办理有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凡正式聘用的三年之内不得转岗,五年之内不得出口。
>>廊坊文安县教育局2013年招聘50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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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