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
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13年下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面试对象
凡河北省内(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本省)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后,可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户籍在本省的需要携带户口本;非本省户籍但在本省工作或上学的需提供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或在校学籍证明。
2013年下半年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于2013年12月2日公布。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进一步的网上报名操作。
3、未参加2013年下半年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
4、已参加2013年下半年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号码变更的考生可通过客服电话核实身份后,进行人工重置操作获取新的登录密码。
二、时间安排
1、2013年12月2日-6日17点: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教材。考生须持(1)居民身份证(2)户口本(或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证明)(3)毕业证原件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在校学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
3、审核通过后网上交纳考试费,缴费日期截止到12月12日,未经现场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具体确认点本网站另行公告;
4、2013年12月23日-29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试题,考生任选其中一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五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六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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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