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所属长征中学等47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职工202名,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47家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补助,参加本次招聘被录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详见《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12月份统一招考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中“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4届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3届毕业生),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毕业研究生;(2)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3)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4)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校级优秀毕业生;(5)杭州市区生源毕业生;(6)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计划》中“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夫妻分居;(4)随军调动;(5)杭州市区中小学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计划》中“具有杭州市区户籍在杭州市区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是指现仍在杭州市区范围内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开办的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在职教师,以签有正式劳动合同及缴纳的养老保险为依据(《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变动记录》)。中小学教师须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须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201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以下两种情况必须在报名时出具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单(或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放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下同):(1)应聘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除外);(2)需要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
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的,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所需材料与2014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相同。
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专科学历的还须具有杭州市区户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女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3年12月6日至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二)报名地点:杭州北部人力资源服务市场(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629号,百安居、欧尚对面)。
公交车K151路、K591路、K33路至上塘路绍兴路口站或K69路、K77路、K80路、K88路、K191路、K198路、K403、K69路至大关北站下车后即可到达。
(三)报名方法: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持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四)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具有杭州市区户口在杭州市区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报名须事先征得原单位盖章同意。
(五)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杭州市中小学(幼儿园)统一招考教职工中,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报名无效。
(六)符合报名条件并已完成报名手续人员在2013年12月20日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
(责任编辑:王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