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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黄山市歙县中学2013年招聘1名中学教师公告,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政策咨询及考务电话:0559-6513244(县人社局事业股)

歙县中学、歙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经县编委同意,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中教师1名、县广电台外勤记者2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3年度歙县中学面向社会招聘教师1名(硕士研究生)岗位代码为:160063;歙县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勤记者2名,岗位代码分别为:160064(男性1名)、160065(女性1名)。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3年12月3日在歙县政务信息网(http://www.ahshx.gov.cn/index.html)、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218.23.149.131/sites/index.php?sitesty=38),黄山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p.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招聘公告。考务等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请考生登录网站查询。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不怕吃苦、身心健康。

(二)资格条件

招聘歙县中学教师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为化学类,且起始学历为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

2.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且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招聘记者资格条件:

1.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有学士或硕士学位),专业不限;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本县在编工作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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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不受理报名)。

2.报名和领取准考证地点

地点为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五楼事业单位管理股(简称:县人社局事业股,下同。联系电话:0559-6513244),逾期不再补报。报考记者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12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时需带证件

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外县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同意解聘、辞聘证明书。

4.有关事项和要求

①考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面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②报考人员需填写《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后,一式二份),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一致并真实无误。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③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④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招聘县中教师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招聘记者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五、笔试与面试

笔试与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一)笔试(歙县中学教师岗位免于笔试)

1.科目、内容

笔试分两个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法。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等常识,总分100分。

《专业知识》主要内容:新闻专业知识、新闻写作。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3年12月26日(星期四)

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上午10︰00—12︰00《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县城(详见准考证)。

3.注意事项

①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②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3天后登陆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笔试成绩。③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3天内到县人社局事业股办理查分手续(参照高考查分办法查分)。

4.加分因素

对报考本次招聘记者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材料到报名现场申报加分事宜。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考试成绩合成前分别在《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成绩上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5.笔试成绩合成

笔试后按《公共基础知识》50%、《专业知识》50%合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考试控制分数线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55分及以上(含加分达55分),方可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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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1.招聘歙县中学教师面试

报考县中教师岗位人员免于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由学科专家组确定。报考人员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准备时间(包括写教案时间)为40分钟,试讲时间30分钟。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课堂教学能力、专业知识、学科素养、思维条理性和逻辑性等。

2.招聘记者面试

县广电台招聘记者面试根据各招聘岗位数,在同岗位中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5: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

3.有关事项。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面试相关信息在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到县人社局事业股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总成绩合成

应聘记者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考生总成绩;应聘教师最终成绩为面试(试讲)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招聘歙县中学教师体检考察人选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招聘记者体检考察人选分别按岗位招聘数,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并在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合成的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如笔试各科目成绩均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考察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七、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情况,在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考察材料、体检表、公示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4年1月24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基层服务项目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必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及考务电话:0559-6513244(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9-6519489(县纪委监察局)

附:《>>2014年安微教师统考之路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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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永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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