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决定面向201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招录教师10名,其中: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7名、江苏省江阴高级中学3名(详见附件《招聘岗位一览表》)。现就招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户籍和生源地均不限;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14日至1995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
5、须为2014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获得国外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由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材料﹚。须同时具有相应学位。专业对口,符合招录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录用;非师范毕业生须承诺于2015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 参加非法组织的;
(4) 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者。
8、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任职回避规定,符合有关任职回避规定的条件。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时,本人必须到场,现场采集电子照片。
(2)现场报名:2013年12月14-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报名。地点:江阴市教师进修学校(江阴市环城东路18号)。
有意报考者可于12月14日前将有关资料(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个人自荐材料、报名表、身份证、相关证书扫描件)打包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进行咨询:rsk1257@163.com(咨询电话:0510-86862417或86862419,陈老师、沈老师)。
2、注意事项:
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A、报名表(见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如实填写,贴好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1张);
B、本人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C、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D、承诺书(见附件3,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
E、报考岗位规定的其它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伪造、编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试费用。根据江苏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考试费标准,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者缴纳100元/人,进入面试者,缴纳面试费100元/人。以下人员可减免考试费(报名时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三)开考比例。所有岗位设1:3开考比例。如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核取得报名资格的人员,于2013年12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到江阴市行政事业中心417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3年12月22日(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根据所报岗位,分别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数1:5的比例择优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如遇分数相同,则同分跟进)。
(二)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通知。按照报考岗位集中面试。面试形式为上课,上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面试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用。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笔试30%,面试70%)折算后相加组成,满分为100分。
2、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按招录岗位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如最后一名同分,则取同一岗位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同分,则另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本次成绩仅限本次招录时有效。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拟体检名单,拟体检人员三周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因逾期未签订就业协议书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由市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医院由市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收费标准按江阴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并按规定将拟录用名单公示7天。如考生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件或材料的或发现相关证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则视为不合格。
经考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教的。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录用人选空缺时,在同一岗位面试组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一次递补。
五、录用
1、对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对确定的拟聘人选,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录取通知书并调档,拟聘人选在本人档案到达后,江阴市教育局、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将对拟聘人选档案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3、录取人员按规定与招录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自报到之日起算至2015年7月31日(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按《江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试行办法》(澄人社〔2010〕5号)文件执行。受聘人员须试用期考核合格,并于2015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方可办理进入事业编制手续。如受聘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日期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聘用期满则聘用合同终止、重新自主择业。
4、录用人员应提供办理录用手续的相关资料。对因未能提供相关材料、本人档案未到达等原因无法办理录用手续的,相关责任和后果由本人自负。
六、政策咨询及信息发布
本次招录的人数、岗位、资格条件、考试等有关信息发布,请考生及时登陆以下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网址:
江阴教育网:www.jyjy.net.cn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yhrss.com
咨询电话:江阴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10-86862419、86862417
江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10-86860423
七、组织领导及纪律监督
公开招录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章办事。
公开招录教师工作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阴市教育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江阴市监察局对公开招录工作进行监督。
招录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以及江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本招录简章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江阴市监察局 0510-86860220
江阴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510-86822851
江阴市教育局监察室 0510-86862211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阴市教育局
江阴市监察局
2013年12月6日
(责任编辑:王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