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鹿城区特色专业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特色专业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技能等相关条件。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二、招聘具体岗位和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16日- 1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
鹿城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纱帽河99号)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各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交1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3张。
3.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鹿城区公开招聘特色专业教师报名表》(见附件7),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
4.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各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不开考。
5.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为2013年12月16日。
(四)组织考试
1.具体考试形式、内容详见附件3-6。
2.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在《鹿城教育网》上另行通知。凭本人身份证到鹿城区教育局政工科领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考试入围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标准按2013年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详见附件3-6)。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教育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确定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八)有关规定
1.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若发现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件或资料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在二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3.户口性质为农业的聘用人员,聘用后一年内须办理农转非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及工龄认定时须提供相应的非农业户口证明。
4. 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5.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6.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7.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附件1:2013年鹿城区公开招聘特色专业教师计划一览表.doc
附件2:2013年鹿城区公开招聘特色专业教师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
附件3:器乐专业教师考试方法.doc
附件4:游泳专业教师考试方法.doc
附件5:乒乓球专业教师考试方法.doc
附件6:书法专业教师考试方法.doc
附件7:鹿城区公开招聘特色专业教师报名表.doc
咨询电话:057788262806 057756987881
(责任编辑:王永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