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市政府研究,报经平顶山市编委办公室、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30名,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的工作程序进行。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1.聋教育文化课(语文、数学)教师岗位、聋康复训练教师岗位、盲教育文化课教师岗位、视力康复训练教师岗位: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特殊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聋教育体育、美术、音乐、计算机专业教师岗位: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相应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3.智障教育初中教师岗位: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特殊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智障教育小学教师岗位: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普通中等师范毕业生。
5.智障教育学前教师岗位:具有普通中等师范幼教专业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相近专业(音乐、舞蹈、美术、学前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6.心理辅导教师岗位: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特殊教育或心理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工作,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志愿从事特殊教育事业。
2.具有与申报学段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高校全日制盲、聋、智障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无教师资格证也可报考,但二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大学生村官或“三支一扶”岗位的,村官在舞钢市任职两年以上,“三支一扶”大学生必须在舞钢市服务期满。
5.聋教育文化课(语文、数学)教师岗位、聋康复训练教师岗位、盲教育文化课教师岗位、视力康复训练教师岗位、心理辅导专业岗位的不限户籍;报考智障教育小学、学前教师岗位和聋教育体、音、美、计算机教师岗位者应具有舞钢市户籍(2012年12月31日前的常住户口)。
6.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
7.具备教师招聘的其它条件并服从组织安排。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职业岗位的。
四、招聘岗位及学科人数分配表
岗位类别 | 岗位代码 | 拟招聘岗位 | 人数 | 备注 |
聋教育 | 0101 | 听力康复训练 | 1 | |
0102 | 聋教育专业语文 | 2 | ||
0103 | 聋教育专业数学 | 2 | ||
0104 | 聋教育体育 | 1 | ||
0105 | 聋教育美术 | 1 | ||
0106 | 聋教育音乐 | 1 | ||
0107 | 聋教育计算机 | 1 | ||
盲教育 | 0201 | 文化课专业 | 1 | |
0202 | 视力康复训练 | 1 | ||
智障教育 | 0301 | 初中语文 | 1 | |
0302 | 初中数学 | 1 | ||
0303 | 小学语文 | 3 | ||
0304 | 小学数学 | 3 | ||
0305 | 心理辅导 | 1 | ||
0306 | 学前教育 | 3 | ||
0307 | 小学英语 | 1 | ||
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 岗位 | 0401 | 6 | 符合拟招聘岗位条件考生 | |
合计 | 30 |
(责任编辑:王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