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金昌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届免费师范生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和《金昌市引进优秀教师实施方案》规定,现就金昌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4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志愿到金昌市任教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和2013年未就业的甘肃籍免费师范毕业生以及2014届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非师范相关专业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
金昌市市直教育系统2014年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0名,具体招聘职位和条件见《金昌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简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专业素质和身体条件;
(二)2014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志愿到金昌市任教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和2013年未就业的甘肃籍免费师范毕业生,以及2014年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非师范相关专业毕业生(具体招聘职位计划和条件见职位简表);
(三)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具有与招聘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非师范类相关专业毕业生在录用后试用期内应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格证;
(四)具备公开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近2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作弊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月7日至1月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金昌市教育局人事科(金昌市延安西路6号)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8609458038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应聘人员的报名与资格审查。具体招聘职位在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政府网站、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甘肃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和《金昌日报》进行查询,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2014年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和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非师范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校出具同意报考的推荐材料(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历、所学专业和在校期间遵纪守法等基本情况)、《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未就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就业协议书》、身份证、个人简历、本人档案所在地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出具的介绍信和职位要求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填写《金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请在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聘公告中下载),交5张2寸近期同底正面免冠照片。
五、试教
(一)试教时间:2014年1月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试教地点:甘肃广播电视大学金昌分校(金昌市延安西路6号)
(三)试教内容: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本人陈述、试讲和答辩等方式,测试应聘人员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和仪表仪态。本次公开招聘试教总分值为100分,试教成绩为最终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试教。
六、公布成绩
通过金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参加金昌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的试教成绩。
七、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试教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体检。
八、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组织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九、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试教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金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在公示期间对举报和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十、录用
公示期满由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或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格证)的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院校非师范类相关专业毕业生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实施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金昌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察局)参与招聘工作,并对公开招聘进行全过程监督。
查询地址:
甘肃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gsedu.gov.cn/
金昌市人民政府网站:/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c.gansu.gov.cn/
监督电话:
金昌市纪委(监察局):0935-8319822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5-8213602
金昌市教育局:0935-8213687
附:
金昌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3年12月11日
(责任编辑:王永涛)更多关于 甘肃教师招聘 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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