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13下半年教师资格制度改革试点省份,凡申请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目前,2013年下半年笔试考试工作已顺利完成。为顺利开展取得笔试合格人员的面试工作,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3〕20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精神,现将我省面试有关工作及今年下半年面试要求通知如下:
一、面试报考条件及方法
(一)报考条件
在贵州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者(含贵州籍在外省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合格并符合其它报考条件人员),可报名参加面试。
(二)面试要求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社会、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按照高中教师资格面试要求执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按照原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法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参加面试。网上审核通过后,按黔价费〔2013〕261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试费。考前一周考生须登录该网页打印面试准考证。
二、考区及考点设置
面试工作在省教育厅统筹安排下,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须严格按照《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规程》规定的考点设置标准进行考点的遴选,并初步确定后续考试的考点和备用考点。符合条件愿意承担面试工作的高校需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并于2014年3月10前交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审批,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根据考生规模、考点布局、设备配备等因素对申请单位进行考察、审批。
(一)原则上每个市(州)设立一个考区(可依据面试人数情况作适当调整),在考区内设置考点,考点原则上设在高校,考点内设置考场。
(二)面试考点和考场的设置要符合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的条件要求。
1.一个考点可设置多个面试考场,一个面试考场分别由候考室、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组成。候考室和抽题室要根据规模大小分别配备2名以上工作人员,备课室需配备2名监考教师。考场所在楼层需配备一定数量的引导员和协管员。
2.考场计算机配置:抽题室需配备1台计算机和激光打印机(A4纸)。每个面试室需配备1-3台计算机。每台计算机需以百兆局域网交换机连通。
3.面试所需面试用具及物品由考点统一配置。
三、面试内容方式和程序
(一)内容
面试根据《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可登录试题,考生任选其中一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备课纸及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四、面试考官的选聘和组成
(一)考官选聘
按照黔教办师〔2013〕615号文件要求,我省已初步建有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数据库。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从中选聘面试考官。
(二)考官组成
面试以组为单位,每个考评组由3名考官构成,设组长1名,主持本组面试工作,统合评分。
五、工作要求
(一)各考点要严格按照面试工作的要求做好考试设备和考试用具的配备、调试、安装和维护工作。
(二)做好面试测评系统的技术培训和模拟演练工作。要配备足够的面试测评系统管理员,并做好培训工作。在面试实施前严格按考试工作流程和规范,利用面试测评系统组织2次以上模拟演练,确保每个系统管理员熟练掌握面试的每一个操作环节和操作规范。
(三)做好考试期间的用电保障。此次面试的抽题、成绩录入等环节均需使用计算机,因此考试期间的供电成为考试能否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要积极协调电力等部门保证考试期间的供电。同时要备好备用电源,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的用电保障工作。
六、2013年下半年面试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12月2日-12月6日;网上确认及考生网上在线缴费:12月2日-12月11日18:00;面试:12月28日-12月29日。
(二)考区及考点设置
根据此次笔试合格人员数量情况,本次面试全省只设贵阳一个考区,考点设在贵州师范大学。
(三)面试官培训
我省教师资格面试考官需接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省级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面试考官资格,并发放考官证。培训拟定于12月17日在贵州师范大学举行。取得考官资格并需承担2013年下半年面试的考官,拟于12月28、29日在贵阳对申请面试人员开展面试工作。以上具体时间、地点由省教师资格指导中心另行安排。培训及面试工作期间的差旅费凭面试考官聘任通知书回所在单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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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永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