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重庆市潼南县教育2013年招聘中小幼教师报考条件
引进范围和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附件1);
5.招聘人员须在潼南县服务10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责任。
6.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于2014年7月20日前提供);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8.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9日。
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潼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重庆市潼南县教育2013年招聘35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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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永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