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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导读】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2014年招聘24名教师,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12月24日之间,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3日(周一)—12月24日(周二)。

  为适应普陀教育发展需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结构,决定公开招聘24名教师,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2014年招聘24名教师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除上表所规定的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能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其中信息技术、体育岗位可以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五)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前来应聘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

  (六)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师范类历届毕业生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应历届毕业生要求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与之对应学科的招聘岗位,不受专业限制;

  (七)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15日前取得高校毕业证书。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形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政治、历史、地理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学前教育、信息技术、体育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2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2月24日之间,将《2014年舟山市普陀区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到jwrsk@mail.ptec.gov.cn邮箱。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3日(周一)—12月24日(周二),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家庭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毕业证书(历届生持毕业证书、报到证;应届生持学校统一制作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等与自荐材料中内容相关的证明件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好《2014年从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教师现场报名登记表》。

  普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2号楼5楼513室,邮编:316100,电子信箱:jwrsk@mail.ptec.gov.cn,联系电话:0580-3015454。

  (二)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在考前到普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现场确认参加考试,学前教育现场确认时间为12月26日,其它学科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现场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网上报名者在现场确认时携带现场报名者所规定的材料。

  报名者要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应聘。

  四、考试

  (一)学前教育:考试为面试,时间为12月27日。考试内容如下:

  1、上课(40%)

  按照指定内容,组织教学活动。时间15-20分钟。

  2、命题绘画(20%)

  根据指定主题用油画棒创作一幅儿童画。相关材料由考场提供,时间30分钟。

  3、案例分析(40%)

  (1)根据提供的案例,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理论口答分析。时间10分钟内。

  (2)回答即时提问。

  当成绩并列时,按上课、案例分析成绩先后确定名次。

  (二)信息技术、体育:考试为技能测试和面试。

  先进行技能测试,后按技能测试成绩1:2进入面试。

  (三)政治、历史、地理:

  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学科,先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高考内容,后按笔试成绩1:3进入面试。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次日公布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

  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考核的视作本人放弃。本人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体检等相关通知在普陀教育网(http://www.ptec.gov.cn)上发布。

  六、公示及聘用

  (一)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并毕业生档案转到后,经审核合格,与区教育局中小学教职工管理中心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三)聘用人员应服从组织分配到相关学校工作,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如经考试合格予以聘用的,须在2015年7月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届时将解除聘用合同或不能转为正式教师。

  (五)公示结束,须参加由区教育局安排的一个月实习。

  (六)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2510,区教育局:3028008。

  办理聘用手续的具体事项届时另告。

  七、工作安排及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教师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具体工作单位由区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统一安排。

  八、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trlsb.gov.cn)。

  (二)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ptec.gov.cn)。

  其中,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80-3015454,联系人:胡老师。

  附件:2014年舟山市普陀区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2013年12月13日

(责任编辑:王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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