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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衡阳教育局直属学校2014年招聘58名中学教师公告

2014年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部分高校201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优化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市委常委会议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属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文件精神,2014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部分高校2014届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开招聘58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计划数

面向部分重点高校公开招聘教师58名,其中:中职22名,高中31名,初中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计划数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中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岗位报考者须是9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2014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湖南省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其中以2014届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身份报考者必须同时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

职业学校专业技能课教师岗位报考者可放宽为国家211工程高校2014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以2014届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身份报考者必须同时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

(二)招聘报考的基本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现所学普通全日制专业(或相应教师资格证标注的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学科完全一致。

3、年龄须在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4、2014年6月30日前须获得纳入公开招聘范围的高校所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证、相应的学位证书。

5、职业学校专业技能课教师岗位聘用人员须于2016年6月30日前获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在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之前暂不入编,2016年6月30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其它教师岗位聘用人员须于2014年6月30日前获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4年6月30日前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接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期间有课程补考或补修;

4、接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期间受到过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或留级处理的;

5、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8、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教育信息网、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发布招聘简章,发布时间为七天。

(二)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定校定岗),考生须到招聘报名点现场报名,报名免费,但须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4张、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荣誉证书等材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申报人员应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负责,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各单位报名时间、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单位地址详见附件。

(三)初选

用人学校须确定本校、一至二所招聘范围内的高校为招聘报名点,组织招聘会。由学校进行资格初审,在符合基本条件和要求的报名对象中,通过审查报名资料、面谈等方式按规定比例(职业学校专业技能教师岗位比例为招聘岗位计划数1:2,其它教师岗位比例为招聘岗位计划数1:3)确定考核对象。

(四)复核

考核对象还须资格复审合格,资格复审弃权或不合格者取消复核和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资格复审于2013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在衡阳市教育局办公楼一楼大厅进行。复核于2013年12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考核内容为试教(专业测试)。有关具体规定另行公告。考核工作由招聘办组织,由市教育局具体实施。考核结束后,招聘办根据复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为确保招聘质量,如岗位实际参加考核人员仅为一人时,则该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不得低于85分;如其考核成绩低于85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取消聘用资格。考核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不再递补,将计划调整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

(五)体检和考察

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规定执行。体检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不再递补,将计划调整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

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招聘办会同招聘学校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不再递补,将计划调整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hy12333.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此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自到选聘单位报到上岗之日起计算工龄,并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在用人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四、有关事项

(一)整个招聘工作在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衡阳市教育局二楼213室),联系电话:0734-8811309、0734-8811335,招聘期间联系电话:0734-8811309/8811335。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hy12333.gov.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保持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监督电话: 0734-8866605 (市纪委)、0734-2896686 (市人社局)、0734-8811309(市教育局)。

本简章由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七日

>>衡阳教育局直属学校2014年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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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永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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