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龙赛中学系公办高级中学,2006年被评为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曾获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文明学校、全国绿色学校、浙江省治安安全示范单位、浙江省卫生先进单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EPD”项目实验学校、中国教育学会班主任专业化实验学校和教育部普通高中特色项目实验学校等称号。
学校地处宁波市环城路以内,位居宁波市中心城区北部高教园区内,办学区位优势明显。学校环境优美,校园占地面积241亩,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教育教学设施高标准、现代化。学校目前有教师233人,学生3000余名,64个教学班。
现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甬人社发〔2012〕180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镇政办〔2008〕57号《关于印发宁波市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和镇教〔2012〕142号《镇海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选贤任能,吸纳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原则,在考核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计划岗位数2名,具体为:语文学科1名,历史学科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
1.教育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或本科为师范类的硕士研究生;
2.北大、清华、复旦、浙大四所高校的优秀毕业生(大学为第一批次录取);
3.全国重点师范大学及浙师大的师范类毕业生且大学为第一批次录取,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省级或校级优秀毕业生;
②累计两次获得校级三好学生的毕业生;
③综合成绩在校30%以内或被评为院系优的本省生源毕业生;
④综合成绩在校50%以内或被评为院系优的本区生源毕业生;
4.其它师范院校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大学为第一批次录取的本省生源的省级或校级优秀毕业生;
②大学为第一批次录取的综合成绩在校30%以内或被评为院系优的本区生源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4.具备同报考学科相对口的专业并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放宽到2014年6月30日。非师范类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要求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截止2016年6月30日),届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再聘用上岗。
5.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初选
1. 报名:学校在全国重点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网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将简历发至学校联系邮箱或寄至学校校务办公室,简历要求尽量详细,待学校审查筛选后方可参加考核。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2月8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邮箱: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四)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教师职业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政审材料,作为考察依据。
(五)确定录用人选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拟录用人员核准手续。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同时在龙赛中学校园网、区人事人才网、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派遣后,办理事业录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不具备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拟录用人员正式报到前,其档案资料必须接受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如发现个人档案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2.如考察、体检过程中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是否在报考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递补由学校讨论决定并报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3.录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档案委托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管理。
4.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见习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或两年内(截止2016年6月30日)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5.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属宁波市镇海区龙赛中学。咨询电话:0574—87612912。
6.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受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投诉举报电话: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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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永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