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招考教师和专业教辅人员,报名时间:2014年1月4至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报名地点: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办公室(潮安区古巷镇枫洋洋铁岭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楼5楼) (三)资格审查 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按照招聘范围、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为加强职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技能实践教学质量,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潮府【2012】29号文件)的规定,决定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教师和专业教辅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具体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应聘者笔试、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分者录取,如各成绩均相同时,则进行加试,加试内容及形式另定),总成绩不及格者(总分100分,不满60分者为不及格)不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gdcz.lss.gcv.cn)、潮州市教育信息网(www.gdczedu.net)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应聘者报名时须带齐如下资料:

  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报到证(校医岗位除外),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④填写《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报名者必须保证提交的材料和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如因个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失实,将取消应聘资格。每位报名者只可报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照片应保持一致。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月4至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报名地点: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办公室(潮安区古巷镇枫洋洋铁岭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楼5楼)

  (三)资格审查

  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按照招聘范围、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核者,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务工作由市职业技术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招考采用笔试、面试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50%)

  ①笔试内容:考试的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以及教育教学技能和文字表达水平。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②笔试时间:2014年1月11日(上午9:00至11:00)

  ③笔试地点: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④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gdcz.lss.gcv.cn)、潮州市教育信息网(www.gdczedu.net)向社会公布。

  2、面试(50%)

  ①面试内容:

  采用专业理论课和实操课试教方式。面试内容包括本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考查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课堂组织能力和相应的专业教辅实操能力等。

  ②面试人数: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数或笔试入围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

  ③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④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⑤公布成绩。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gdcz.lss.gcv.cn)、潮州市教育信息网(www.gdczedu.net)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的标准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核

  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证明)、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同时在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gdcz.lss.gcv.cn)、潮州市教育信息网(www.gdczedu.net)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为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聘用的事业编制人员,并按有关规定由学校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学校办理招聘手续,招聘学校在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当职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联系电话:15728459177

  附件:

  1.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和专业教辅人员职位表

  2.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潮州市教育局

  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谢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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