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宜宾市长宁县教育局2014年教师招聘体检考试信息
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教育公共基础》或《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实际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仅为1:1的,如考生综合能力未达招聘岗位要求的,亦可取消招聘。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岗位表有特殊体检要求的,从其规定。
(2)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2014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提供本人2014年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后可免体检。其余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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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