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海口市澄迈县幼儿园2013年招聘44名幼儿教师公告,报名时间:2014年1月2日-5日,报名地点:海南省澄迈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岗。

为充实我县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队伍,加快发展我县学前教育事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44名幼儿园教师,并委托省教育厅统一招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44名(具体岗位和名额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应聘人员学历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及以上幼师专业毕业或全日制普通中等及以上师范类专业毕业,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及以上师范类专业毕业学历,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并经过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合格;3、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3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幼教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2月31日后出生);4、海南省户籍或生源;5、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6、普通话表达能力较好,反应灵敏,具有一定的分析判断能力。7、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及我省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方法和时间

(一)报名

1、报名及相关信息:12月24日在以下网站公告栏内发布: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edu.hainan.gov.cn)海南省教育网(http://www.hainan.edu.cn)。

2、采取当面报名的方式,并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的对象、条件和岗位设置等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不具体到学校,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②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③交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张;④澄迈县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⑤澄迈县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信息表纸质一份,并将此信息表的电子版传到cmysjg@163.com邮箱。

3、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月2日-5日;

报名地点:海南省澄迈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岗(澄迈县金江镇文明路29号)

联系电话:0898-67620580 联系人:王老师、周老师

4、领取准考证

报考者于2014年1月10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按6:4计考试总分,笔试入围者参加面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幼儿专业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及幼儿教育法律法规等。由省教育厅组织命题和评卷工作。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与地点:2014年1月11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可在1月15日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试成绩情况和岗位实际需要划定。

2、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学科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1月17日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和教学基本功。由海南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面试人员进行面试,时间为2014年1月20—22日(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公布面试成绩。所有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将于1月25日向社会公布,面试人员可登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查询。

5、考核和体检

考核为由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拟聘用人进行全面考核,调阅应聘人员档案,了解其在校表现、工作表现等相关情况。应聘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常住或暂住人口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毕业学校或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择岗和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总分(笔试和面试6:4计考试总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由考核组根据考核对象的考核和体检结果,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择岗,即优先选择所属工作单位,如出现同分者依以下条件排序:A、笔试成绩高者优先;B、高学历者优先;C、独生子女者优先。1月28日起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一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者,一律不予录用。公示结束后,2月12日上午9:30到澄迈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按高分到低分进行择岗。2月15日进行教师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进入岗位聘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并由本人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五年,聘用期间考核不称职或有重大违纪行为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提出调动工作。

2、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澄迈县正式在编人员待遇,工资档次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录用人员在规定报到期限内,无特殊理由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澄迈县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的县领导担任组长,教育、人社保、监察、编办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澄迈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具体工作,由县教科局的主要领导任主任,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加强对招录程序的监督,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

澄迈县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2月24日

>>海口市澄迈县幼儿园2013年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

>>海口市澄迈县幼儿园2013年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

>>海口市澄迈县幼儿园2013年招聘幼儿教师信息表

>>海口市澄迈县幼儿园2013年招聘幼儿教师材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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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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