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报名事项的公告
一、重要提示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因在笔试期间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四)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五)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幼儿园学段各科目采用机考方式,其他学段采用纸笔方式考试。
二、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安排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北。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中等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的学校共有47所(附件1),不具备办学资质学校的毕业生不得报考),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河北省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学校所在地报考。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流程
(一)1月6日至12日,考生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教材,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课程的考生报名时只选择未通过课程即可。笔试没有书面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七)考生须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关规定,诚信报考。违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处理。
六、常见问题
1.指定教材是什么?
答:笔试没有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网站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负责,咨询电话请自行查询。
8.中学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包括那些课程?
答: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13个学科。考生只能在上述13个科目中任选1科报考。
9.如果上次通过了综合素质(中学)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学)两门课程,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如语文)没有通过,本次考试可否改考其他科目(如美术)。
答:可以。在综合素质(中学)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学)合格成绩的2年有效期内,考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在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中选择不同科目参加考试。
答:可以。具备河北省户口的考生可选择任意考区参加考试。
关于笔试其他事项,考生可致电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处(031166007084)咨询。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