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嘉教人[2008]89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市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现就2014年市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1、招聘范围和对象:嘉兴市生源(包括县<市>、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得两次二等及以上校级年度奖学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户籍不限。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22日及以后出生)。
2、资格条件:本科毕业生报考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由所在学校出具是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报考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的毕业生,教师资格条件可以适当放宽,要求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以上所指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括2012年暑期毕业,现未就业并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的人员。
(二)在职教师
1、嘉兴市户籍。具有招聘学校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22日及以后出生)。
2、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等,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中学二(助)级及以上教师职称,3年及以上学校实际工作经历。实习指导教师除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外,还需具有高级工(助级)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职称)。
3、对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获得省特级教师、市名师、市学科教学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的人员不限户籍,直接进入专业考核。
(三)社会人员
1、嘉兴市户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22日及以后出生)。
2、招聘范围: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紧缺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两类。
报考专业课教师,一般应具有招聘学校所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专业特长的人员,教师资格条件可以放宽,但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专业资格条件(助理工程师、高级工或取得相应的国家级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证书等)。 报考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和助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专业考核和学校考核等相
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办法,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等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材料,还必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定于2014年1月22--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的报名在嘉兴市教育考试院一楼(嘉兴市勤俭路559号);在职教师的报名在招聘学校。
2.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毕业生可由毕业学校出具在何校何专业学习证明);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毕业生可由毕业学校出具是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入学前户籍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2014届毕业生提交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以后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6)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需提供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成绩介绍(在职教师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证明);
(7)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嘉兴市直属学校2014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种类型学校(指普通高校、高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一个学科。
特别提醒:凡材料不全的不能办理报名手续。
3、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报考专业必须与公布招聘的专业相一致。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学科的选择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选报学科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报名时当场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专业考核和学校考核。
1、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考核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参加笔试人员为报考各类学科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职教师、应届毕业研究生、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人员是否进行笔试,将根据学科报名人数确定,对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达到1:5人以上的学科,必须进行笔试。
参加笔试以后进入专业考核的人选,将根据学科的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的1:3比例(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照1:3比例)确定,并在嘉兴教育网公布。
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2 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地点在嘉兴市第三中学(嘉兴市双溪路1922号,嘉兴高中园区内)。
2、专业考核。专业考核主要包括上课(试讲)和实践操作能力测试。
基础课教师专业考核主要为上课(试讲)。技能课、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专业考核,除上课(试讲)外,还需进行实践操作能力测试。
专业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专业考核的成绩,按不超过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学校考核人员名单并在嘉兴教育网公示。专业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入围学校考核。
3、学校考核。入围学校考核人员,可以根据各学校的招聘岗位,持本人身份证、应聘材料和招聘学校要求提供的材料等,向招聘学校提出应聘报名(在职教师的应聘报名,只限于原报名学校)。
招聘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考核,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包括毕业生的学业情况)、教育教学能力及工作实绩等。
学校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学校考核的成绩,招聘学校对考核对象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后,按1:1的比例提出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学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体检。
综合成绩由专业考核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组成。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专业考核成绩×70%+学校考核成绩×30%。
(四)体检。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对不符合体检标准或因其它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不足的再在进入专业考核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根据岗位要求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将在嘉兴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公开招聘的教师按规定实行聘用制,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规则》的规定执行。各学校应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委托市师资交流服务中心全部实行人事代理。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14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 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招聘工作接受人力社保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与指导,对违纪违规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 有关电话
1.咨询电话:0573-82069789。
2.监督电话:0573-82082548(市教育局监察室)。
3.嘉兴教育信息网:附:嘉兴市直属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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