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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广州市海珠区2014年定点招聘19名中幼儿教师公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星期四)中午12:00时。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2014年1月在华南师范大学直接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拟在华南师范大学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19名(其中中学教师8名,幼儿园教师11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中学教师职位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201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暂缓就业生),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须在2014年正常毕业时取得);

2.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3.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须具备教师资格证或在本校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且成绩合格。

4.应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15%以内(须提供院系证明)。

(二)幼儿园教师职位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201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暂缓就业生),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师范专业毕业生(须在2014年正常毕业时取得);

2.学前教育专业;

3.普通话水平必须在二级乙等以上;

4.应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30%以内(须提供院系证明)。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采取到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石牌校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星期四)中午12:00时。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纸质简历和获奖材料复印件。

(二)考试

中学教师职位考试进行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说课或试教),幼儿园教师职位考试只进行面试。

1、面试

招聘学校、幼儿园审阅由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报名资料,按各职位招考人数1:10(招考人数为1人的职位)或1:7 (招考人数为2人的职位)或1:3(招考人数为3人及3人以上的职位)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在华南师范大学就业导航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每位考生面试后,以书面的方式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该考生。

面试时间为2014年1月14日,地点在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石牌校区)。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面试时进行。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院系证明(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业成绩单(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应聘中学教师职位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在本校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成绩单(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资格审查不通过者,取消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3、专业技能测试

应聘中学教师职位的报考人员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以各职位招考人数与面试人数1:5(招考人数为1人的职位)或1:4(招考人数为2人的职位)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名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超过60分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专业能力测试的时间由招聘学校直接通知。每名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后,以书面的方式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该考生。

(三)体检

应聘中学教师职位的,按招聘职位人数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应聘幼儿园教师职位的,按招聘职位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应聘幼儿园教师职位者须增加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中规定的有关项目。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组织考核

组织考核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公示和录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属农业户口的,须转成非农业户口方能录用。所有人员均须提交最近3个月内由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方能录用。

经考试考核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度。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五、其他

(一)本次招考所有职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录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本次幼儿园教师招聘录用单位为海珠区教育局属下11所公办幼儿园,被录用人员的具体工作单位由海珠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被录用人员若不服从分配,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考核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附件:

>>2014年广东教师资格证考试专题

>>2014年广东教师招聘考试备考专题

>>2013年教师招聘考试相关复习资料

(责任编辑:谢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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