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一支结构合理、学科配套、整体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未正式就业的学历为本科的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名额:
1、公开招聘25名所需专业的中小学教师。
2、招聘学科:中学5名,其中中学数学1名、中学语文2名、中学政治1人、中学生物1人;小学20名,其中小学语文7人、小学数学7人、小学英语3 人,小学体育1人、小学音乐1人、小学美术1人。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报考小学教师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报考中学教师须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所报学科需与所学专业相符)。
4、具备相应层次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5、身体、心理健康。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高等院校在读学生;已在编在岗的行政事业等单位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予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
1、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2、应聘者持相关资历证明(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十堰 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后行100米)登记报名(报名时须缴纳考试费150元)。考生要如实填写报名表,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 误,以及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将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程序。应聘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按照报考学科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确定进入中学教师和小学教师面试人选(加分计入笔试折绩算后成绩)。
4、报名并经资格审查确认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将予以减少或取消。
5、根据应聘者笔试、加分及面试后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确定招聘学科教师体检、考核人选。体检由开发区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而出现缺额时,从招聘学科的综合成绩中依次递补。根据笔试、面试及考核和体检结果,由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开发区监察局、开发区文教卫局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
6、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报开发区党委研究确定正式录用人员名单,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时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以及教育法律法规等。
2、面试 面试内容为所代课专业学科,现场打分,现场公布。 笔试、面试成绩均在每个环节结束后予以公示。
六、时间安排
1、2014年1月10 日到 1月 12日报名。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2014年1月13日资格审查,在网上公示具备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3、2014年1月16日考生领取准考证及各种证件原件,地点设在开发区管委会文教卫局7001办公室。
4、2014年 1月19日组织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设在五中。
5、2014年1月24日组织面试,地点设在区实验小学。 笔试、面试安排原则上按上述时间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七、加分办法
1、开发区区属学校临时代课教师(以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时间为准)按代课每满1年加计0.5分。
2、被授予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的加2分;被授予区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加1分(以正式文件为准,不重复加分)。 3、获省级优质课奖励的加2分、获市级优质课奖励的加1分、获区级优质课奖励的加0.5分(不重复加分)。 加分计入笔试折算后的成绩。
八、加强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由开发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考纪律,规范操作程序,确保招聘工作正常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
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四年一月八日
咨询电话: 8319892 13636163049 13972465746
(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