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剑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根据《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黔东南党办发〔2011〕4号)、《黔东南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黔东南党办发〔2012〕20号)、《黔东南州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黔东南党办发〔2013〕26号)和《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8号)文件精神和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 2014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共52名(其中:高层次人才6名,急需紧缺人才46名)。为做好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在剑河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进岗位
详情见附表《剑河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表1)和《剑河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表2),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 1996年 1月 1日 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1969年 1月 1日 及以后出生)(年龄具体放宽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1);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
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6、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7、未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的;
8、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如实填写和提交《剑河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三)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进入"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培训班。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拟入闱面试的网上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场报名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复审。拟入闱面试网上报名考生的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登记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复审部门及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资格复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直接面谈(专业测试)或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提交的材料与现场报名要求提交的材料相同。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含1:3)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参加面试(专业测试),但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则确定为拟入闱面试(面谈、专业测试)人员。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2014年上海市教师招聘考试网络辅导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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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面谈、专业测试)
入闱面试(面谈、专业测试)考生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入闱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面谈、专业测试)工作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面试(面谈、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面试(面谈、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方式由剑河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入闱面试(面谈、专业测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谈、专业测试)。
面试(面谈、专业测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前辅导培训班。
未参加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或虽参加面试(面谈、专业测试)但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面谈、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等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2014年上海市教师招聘考试网络辅导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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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