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湖南大学面向校外公开招聘2名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思想政治素质优秀,爱岗敬业,耐心细致,责任心强;
(三)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应用软件;
(四)拥有心理学及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或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心理学或教育学专业本科,专业知识扎实,应取得劳动社会保障部认证的二级心理咨询师或卫生部认证的心理治疗师职业资格,有过从事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经验者优先。
(五)年龄3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能满足所聘岗位要求,热爱心理学专业,有志于从事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招聘单位、岗位、职数、职责及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学工部
招聘岗位: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
职数:2
职责:从事课堂教学、个体咨询、团体咨询、心理危机干预、学生队伍管理及相关科学研究
咨询及报名联络方式:向衍诚;xinliban947@163.com0;
731-88823876,15274807373
*岗位详细情况请向单位联络人咨询
四、聘用方式
拟聘人选参照教师由我校直接聘用,首次聘期时间为二年。
五、工资福利待遇
执行协议薪酬,按湖南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统筹保险。
六、招聘程序
(1)报名,资格审核,确定考试对象;
(2)笔试,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3)面试述职,专家确定推荐人选;
(4)综合考察,设岗单位确定拟聘对象;
(5)学校审核批准。
欢迎有意向者积极报名,并填写《应聘申请表》,并将相关资料扫描件于2014年2月21日前发送至申请岗位所在单位联系人,纸质材料请于笔试时交招聘单位,笔试及面试有关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湖南大学人力资源处
湖南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四年一月八日
(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