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新任教师专项招聘考试面试考核(福州地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一、面试时间:2014年1月18日
二、面试地点:福州第十九中学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达面试考场(迟到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面试),凭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
2、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考核只能携带必备文具进入考室,不得将手机、传呼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室。编写教案、面试及技能或操作测试时不得将课本、应聘资料等带入,不得有夹带、传递、抄袭等考场违纪行为。
3、应聘人员须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应聘人员应先集中休息室经身份核对、签到、将手机关机上交后抽签安排面试考核顺序。根据抽签序号安排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面试按休息室—编写教案室——面试室顺序单方向运行,不得中途逆向返回,不得与候考等其他人员接触。编写教案时间为1小时,要求用黑色水笔编写教案,并在规定位置填写岗位、组别及抽签的号码,面试结束须将教案上交。面试时间为20分钟,含课堂片断教学、专家提问(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另加指定的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所需用具由福州市教育局统一提供,考生不必自行携带)。应聘人员不得在抽签序号牌、教案、技能或操作测试及面试时泄露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准考证号码、毕业学校、专业及学历等个人信息。面试考核结束到主考室领回手机后即离开考场。随意离开考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应聘人员违反以上规定的,视为违纪,取消考试资格。以虚报、隐满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其考试结果无效。
闽清县教育局(转发)
201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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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