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热爱农业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4.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
5. 年龄不超过45周岁(正高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副高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 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2月10日至2月11日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泰州市凤凰东路8号,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行政楼412室)
2. 邮寄报名
截止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2月11日(以邮件收到日为准)
邮寄地址: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邮政编码:225300)
收件人:肖健 联系电话:0523-86356412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采用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填写《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该表应填写完整,且必须有应聘者本人的亲笔签名;
3.应聘者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4.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
6.应聘人员须提供证明其工作经历的劳动(或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面试时请携带上述材料原件以备审核,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同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上发布公告。学院组织人事处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和主干课程成绩、在校获奖情况、发表论文情况以及课题研究情况等进行综合排名,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在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实施办法和时间
考试方式:面试。
考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由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组织。面试前一周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拟聘用人员的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9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空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网上(http://www.jsahvc.edu.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拟聘岗位和面试成绩与排名,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叁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23-86158089 0523-86356412
联系人:胡新岗 肖健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23-86158006
联系人:姚恒珍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1、《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