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毕业研究生公开选聘专职辅导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本次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
二、选聘名额
20名(具体名额详见附件)。
三、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四、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2014年7月1日之前须转正)。
2.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信息技术等能力,曾担任学生干部。
6.身心健康。
五、选聘程序及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2014年1月17日至2014年2月28日24时)。应聘者登陆安徽师范大学辅导员报名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教育、日常学生事务管理及服务工作相关的学科理论、政策法规、知识技能等。
7.心理健康测量(3月15日下午)。学校组织参加笔试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量。
8.面试考察(3月17日)。学校按选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考察应聘者从事辅导员工作的综合素质等。
9.学校综合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分招聘类别确定拟聘用人员,结合学院用人需求和拟聘用人员学科背景确定具体聘用岗位。
10.体检(3月18日)。学校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
11.公示(3月19日至3月25日)。学校通过校园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12.签约与聘用(3月26日至27日)。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聘用人员均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六、工作监督
本次辅导员选聘工作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和学校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53-5910775。
七、工作要求与待遇
专职辅导员聘用后的工作要求与待遇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校内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53-5910066。
二○一四年一月十九日
招聘类别 | 用人单位 | 名额 |
人文社科类(含艺体) | 文学院、政治学院、法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 | 男性5人、女性1人、性别不限2人 |
专业不限 | 经济管理学院、传媒学院、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国土资源与旅游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男性5人、女性1人、性别不限3人 |
理工科类(含体育) | 生命科学学院、体育学院 | 男性2人、性别不限1人 |
合计 |
| 男性12、女性2、性别不限6 |
备注:外语、审计、园艺、财务和心理学等专业优先。音乐类、体育类、生命科学类、环境或食品科学类专业优先选聘到相关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