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铜梁县2014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的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此次公招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2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200名,卫生事业单位141名,其它事业单位91名(详见附件1、2、3《铜梁县2014年第一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公招计划表》)。
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目录(2014年上半年修订)》。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本简章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4日);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符合所报考岗位的身体要求;
4、符合所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3《公招计划表》);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以下几类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我县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一)报名时间:2014年3月5日至3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川街道大北街原县劳动局五楼)。
(三)报名手续: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附件4、A4纸打印)、毕业证、学位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生推荐表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如需委托他人报名的,在出具上述证件、资料的同时,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登记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科。
(四)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本岗位招聘。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五)《准考证》领取:考生凭身份证或缴费收据于2014年3月26日至3月28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责任编辑:王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