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2014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75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粤人社发【2013】21号)、《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市直高中学校自主招聘教师的意见》(乐府办【2013】179号)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职数(详见附件1)
普通高中学校教师14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10名,初中教师5名,小学教师41名,特殊教育(启智)学校教师5名。
三、招聘条件、范围及方式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范围
1.招聘对象。
⑴普通中小学招聘2014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及具有1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⑵中等职业学校招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往届职业教育专业类毕业生。
⑶特殊教育(启智)学校招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往届特殊教育类毕业生。
⑷小学学前教育专业招聘2014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及具有1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往届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含教师进修学校)全日制中师及以上学历学前(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不含中职、技校、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类全日制毕业生)。
⑸依照乐府办(2013)179号文(附件2)规定,全日制研究生、国家“211工程”学院应往届毕业生,可直接投档联系高中学校,由高中学校实行自主招聘(联系电话附件3),也可报名参加本次统考招聘。
2.学历和专业要求。
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初级中学教师: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小学教师: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乐昌教师进修学校中师部乐昌籍1995年、1996年国家任务招收录取的毕业生,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放宽到中师毕业),专业对口。
其中:报考乐城、坪石城区学校学校教师需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启智学校教师: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特殊教育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特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地市以上名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到40岁,即1974年1月1日后出生;报考乐昌、坪石城区学校教师年龄限招30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4.户籍要求。小学教师学前教育专业中师毕业生限招乐昌户籍,且取得乐昌户籍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之前。其他职位户籍不限。
(三)招聘方式
1.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需求情况,实行定向招聘。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职数之比需达到3:1以上,方可组织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予开考(招聘中职学校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除外)。
2.采取笔试、面试(含技能测试)的方式择优录用。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毕业生也可直接到现场报名)http://www.lcedu.gov.cn/zp/index.html。
(二)报名时间:2014年3月17 - 21日
(三)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3月24 - 28日
(四)现场确认(报名)地点:乐昌市教育局六楼人事股(乐昌市公主下路66号)。
(五)联系电话:乐昌市教育局人事股0751-5556346(梁老师)、5563073(张老师)。
(六)报名要求:
1.现场确认(报名)时需持以下有效证件(证件不齐者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
①毕业证(2014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户口本、身份证、学历鉴定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②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③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④从事1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证明。
2.交半身免冠小一寸同底彩色相片2张;
3.缴交报名费90元。
五、笔试、面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内容及办法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管理学、学校卫生公共知识、校园安全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课堂教学能力,以及仪表气质和思维反应能力。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学科或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以试讲为主、说课为辅的形式进行。
报考中职学校师资以及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面试除进行试讲或说课外,还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七、计分办法
1.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211工程”学院毕业生、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特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地市以上名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考试资格,并在二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
①伪造学历或开具各种假证明的。
②请人代考或代人考试的。
③非法获取、知悉考试试题的。
④有其他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的。
2.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和政审。
3.考生综合总分为100分,其中:文化类考生笔试分占60%,面试分占40%。报考中职学校师资以及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专业考生笔试分占40%,面试分占60%。面试分中,试讲或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各占30%。
4.属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符合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的,笔试成绩加10分。
八、待遇
凡被聘用的人员列入财政供养,使用事业编制,核定教师岗位,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培训、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办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1】50号)精神,特殊教育教育师享受特殊教育津贴(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30%)。
九、招聘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电视、网络等形式面向社会,同时向高等院校发布招聘公告。
2.组织报名。报考工作由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由毕业生先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再持有效证件到教育局人事股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提交报名登记表和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3.笔试。
4.面试。
5.体检和政审。体检对象按同一职位,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2011〕134号)进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政审由教育局组织进行。体检和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6.录用。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以及职位与学科(专业)排名顺序,对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录用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文化类考生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优先录用,加试专业技能的考生以专业技能成绩分高者优先录用。
7.公示。聘用结果通过乐昌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的监督。
举报电话:市监察局0751-5552532 市人社局5571150 市教育局5567930 5562980
8.聘用。被正式录用人员,须签定服务五年以上协议书,按规定时间到市教育局和所分配的学校报到,未按期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各专业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人选由市教育局和人社局根据该专业考生综合成绩,按规定要求和程序研究确定。
十、组织领导
市成立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教育局人事股(教育局六楼)。市人社局、市监察局对招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3.高中学校联系电话:
乐昌市教育局 0751-5556346 (梁老师)
乐昌市第一中学 0751-5501019 (潘老师)
乐昌市第二中学 0751-5534586 (吕老师)
乐昌市城关中学 0751-5553204 (王老师)
乐昌市中职学校 0751-5503595 (黄老师)
乐昌市教育局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28日
(责任编辑:王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