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各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基200214号文件《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及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C证课程教师培训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新区拟于3月下旬开始组织心理健康教育C证课程教师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原则上要求所有未持有C证的中小学班主任都要参加培训,其他学科老师如有需要也可以报名参加。
2. 以学校为单位填好报名表(附件1),于3月8日前文件交换到新区教科研中心吴敏老师处,或发送到邮箱:284779949@qq.com 。
3. 相关费用由学校自行按要求缴纳,缴费要求、课程、考核要求和内容、发证照片的粘贴模式等详见附件2。
4. 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将根据报名情况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C证培训报名表
2. 市教科院相关文件
龙华新区教育科学研究管理中心
2014年2月28日
(联系人:刘丽芳 吴敏 联系电话:28025619)
(责任编辑:王永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