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聘用及报到
(一)公示。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在龙泉教育局网、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后本人放弃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聘用。公示无异议经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确认拟聘人员名单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三)报到。公招引进的人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试用。公招引进的人才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服务年限。公招引进的人才在试用期结束后应在我区服务年限应不少于3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本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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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永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