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和聘用
1.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2.公示期满,对符合聘用条件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有关部门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3.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事业编制,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新招录的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聘用后5年内不得调转,违反此规定的取消其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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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永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