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和聘用
对面试、考核、审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合格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学历层次仍相同的,则按量化赋分情况由高到低确定。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享受所在单位的各项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需在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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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a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