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教育、卫生等行业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加强我县教育、卫生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43名紧缺人才。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为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录原则,现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组织领导
(略)
二、招聘的基本原则
(一)招聘引进紧缺人才在用人单位编制限额和2014年度增人计划内进行。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统筹兼顾,保证急需,重点确保教育、卫生等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需求。
(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坚持德才兼备和岗位匹配的原则。
(五)以学科建设和工作需要为依据,充分考虑人才队伍的学历、年龄和专业结构,积极、稳妥、高效地引进优秀人才,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整体实力。
(六)坚持紧缺人才引进与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相结合,遵循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引进的原则。
三、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学校范围为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二本以上校本部的毕业生),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学习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应聘高中教师岗位者,师范类考生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考生在应聘时未能出具教师资格证的,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一年内应取得教师资格证,若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3)具备招聘岗位其它所需的条件,详见《石屏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招聘时间、方式及程序
(一)高中教师岗位(含石屏县第一中学、石屏县第二中学、石屏高级中学岗位)的招聘时间地点、方式及程序
1、招聘时间:2014年3月12-14日。
2、招聘地点:云南师范大学
3、招聘方式及程序: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招聘考核小组,到云南师范大学设招聘点进行现场考试考核。具体招聘程序为:
(1)报名。考生在云南师范大学所设的招聘点进行现场报名(非本院校的考生,只要符合招聘条件,均可报名)。报名所需材料:考生提交本人身份证、个人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学校证明(需说明姓名、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等考生基本情况并盖有学院或学生处公章)、岗位要求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资格审查。招聘考核小组对所有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是查看考生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其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情况,并了解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人际沟通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等。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挑选出品学兼优的考生进行考试考核。
(3)考试考核。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
(4)考官评分。考官从红河州专业素质考试考官库中随机差额抽签产生,每个岗位的考官由3-5人(其中专业考官不少于2-3人)组成。3-5名考官对考生进行独立评分后,以所有考官的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考试考核成绩,考试考核成绩达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考核结束后,在考试考核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若有考生自动放弃,从考试考核合格的考生中,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考核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上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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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卫生岗位(含石屏县人民医院、石屏县中医医院岗位)的招聘时间地点、方式及程序
1、招聘时间及地点:
2014年3月14日 云南中医学院(招聘县中医医院岗位);
2014年3月14日 昆明医科大学(招聘县人民医院岗位)。
2、招聘方式及程序: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和用人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招聘考核小组,到昆明医科大学和云南中医学院设招聘点进行现场考试考核。具体招聘程序为:
(1)报名。考生在昆明医科大学、云南中医学院等省内普通高等院校所设的招聘点进行现场报名(非本院校的考生,只要符合招聘条件,均可报名)。报名所需材料:考生提交本人身份证、个人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学校证明(需说明姓名、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等考生基本情况并盖有学院或学生处公章)、岗位要求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资格审查。招聘考核小组对所有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是查看考生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其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情况,并了解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人际沟通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等。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挑选出品学兼优的考生进行考试考核。
(3)考试考核。采用专业知识提问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
(4)考官评分。考官从红河州专业素质考试考官库中随机差额抽签产生,每个岗位的考官由3-5人(其中专业考官不少于2-3人)组成。3-5名考官对考生进行独立评分后,以所有考官的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考试考核成绩,考试考核成绩达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考核结束后,在考试考核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若有考生自动放弃,从考试考核合格的考生中,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考核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上进行公布。
六、录用及录用后的管理
1、已签订就业协议书者,于2014年7月2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本人学籍档案,到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报到,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和政审。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体检、政审不合格或相关证件材料不齐全者取消录用资格。
2、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录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管理,并实行人事代理。
七、纪律要求
1、紧缺人才招聘工作,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认真执行。
2、此次公开招聘引进紧缺人才工作,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整个招聘工作接受人大、纪检等监督部门的全程监督。报考者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取消其招聘录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要求,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八、本简章由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石屏县第一中学联系电话:
0873—4857245 18987662893(聂老师)
石屏县高级中学联系电话:
0873—4858134 18987660971(白老师)
石屏县第二中学联系电话:
0873—4933313 18987306468(高老师)
石屏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
0873-4845410 13529910429(孔老师)
石屏县中医医院联系电话:
0873-4857264 13466263679(雷老师)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873—4855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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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a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