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黄埔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我区教育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我局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2009〕第139号令)和市、区关于事业单位进员管理的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现发布本公告。
一、招聘地点、职位和人数
(一)招考地点
本次招聘分别在华中师范大学及广州市黄埔区设考点。
(二)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系统教师共60名,其中中学教师37名,小学教师9名,特殊教育教师4名,幼儿园教师5名,职业技术学校教师5名,由黄埔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各考点招聘的学科及职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分配;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4、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从化、增城户籍)人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同时具备以下具体资格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社会人员报考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有广州市十城区户口(不含从化、增城)的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7月31日后出生)。
2、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3、报考的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还应具有以下条件:
(1)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报考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2)报考英语教师职位,应通过专业英语八级以上考试;
(3)报考人员报考职位须与其大学期间所学专业相符;
(4)必须持有与职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已修完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在填写报名表时,应在备注栏中填上“本人承诺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终止聘用”。(报考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职位和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教师职位的除外)
4、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须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办理至少须15个工作日,建议提前准备)。
说明:“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4届毕业生及2012、2013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步骤
1、华中师范大学考点(中学语文、数学、英语、化学、物理、生物、政治、历史、心理学科教师)
(1)提交电子表预报名。
应聘者于2014年4月14日(星期一)至4月20日(星期日),将填报好的《广州市黄埔区2014年面向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报名表(华中师范大学考点)》(见附件2)发送电子邮件至hpjyj39@126.com。发送材料时,须在邮件标题注明毕业院校、考点、职位和姓名。
(2)本人到现场确认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于2014年4月22日(星期二)9:00至17:00,到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B栋103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须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目录(附件3或附件4,自行下载并亲笔签名)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笔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2、广州市黄埔区考点(小学语文、数学等学科教师,特殊教育教师,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学前教育教师,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学科教师)
应聘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4月14日(星期一)9:00至4月16日(星期三)17:00。
成功报名后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及考试费每人5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7日(星期四)17:00。因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4月23日(星期三)上午12:00起通过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须知
1、每名报考者根据所学专业限填报1个具体职位;
2、每个学科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职位数或取消该职位招聘)。
四、考试
(一)华中师范大学考点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4月23日(星期三)14:30-16:3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占85%)和教育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时事政治等相关公共知识(15%)。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在黄埔信息网、黄埔教育网公布。
2、面试(微型课)
笔试设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名额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名额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其中,χ代表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
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上微型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满分为100分,面试设合格线,按7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广州市黄埔区考点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普招”和“特招”两种方式进行。
1、普招:小学语文、小学数学,特殊教育,汽车、电子商务、机电、物流,学前教育,中小学计算机学科,采取普招的方式进行,考试由笔试、面试(微型课)两个环节组成。
(1)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4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详见自行打印的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占85%)和教育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时事政治等相关公共知识(15%)。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笔试成绩在黄埔信息网、黄埔教育网公布。笔试设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名额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名额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其中,χ代表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
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微型课);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微型课),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
①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5月8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②资格审查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18号大院(黄埔区委党校)2号楼1楼。
③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见附件3或附件4)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④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⑤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微型课)人员名单于2014年5月14日(星期三)在黄埔信息网、黄埔教育网公布。
(3)面试(微型课)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上微型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满分为100分,面试设合格线,按7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特招:中小学美术、音乐、体育学科,采取特招的方式进行,考试由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微型课)三个环节组成。
(1)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4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详见自行打印的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占85%)和教育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时事政治等相关公共知识(15%)。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设合格线,按照招聘学科人数,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10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
考生在专业技能测试前须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专业技能测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专业能力测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
①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5月8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②资格审查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18号大院(黄埔区委党校)2 号楼1楼。
③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见附件3或附件4)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④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⑤资格审查合格、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于2014年5月14日(星期三)在黄埔信息网、黄埔教育网公布。
(3)专业技能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测试各学科的专业能力:音乐教师主要测试声乐表演和乐器演奏等;美术教师主要测试素描、国画或色彩;体育教师主要测试身体素质和专项水平。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合成成绩高低顺序,各职位招聘人数以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微型课)
面试采取上微型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满分为100分,面试设合格线,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和组织考察
以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按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笔试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黄埔信息网和黄埔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录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录用人员由黄埔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属下学校任教,由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社会人员实行半年的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人事档案挂靠黄埔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费用由本人承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人事档案转入黄埔区教育局,按国家有关规定核发工资,工资纳入财政预算;考核不合格者或未按承诺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一)本次招聘,社会人员拟录用者暂只提供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
(二)我区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黄埔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及时在黄埔信息网和黄埔教育网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九、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依本方案所发公告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020-82378939、020-82378925
投诉电话:020-82378930
黄埔区教育局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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