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蜀山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蜀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现就招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相关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且普通话证书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蜀山区管理的在职在编教师和2009年以来经蜀山区人社部门公开招聘的在岗教师。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30人(分为5组,每组6人)。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 17 日9:00至4月 23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4月 24 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4月 25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减少该招聘岗位。 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退回报名费,改报考生需书面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传真至0551-62669622,改报时间为4月28日9:00至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考生于5月 7 日至5月 9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活动设计》三科:
(1)《教育教学理论》:内容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2)《学科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3)《活动设计》:不指定教材,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2、《教育教学理论》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经查卷环节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4、笔试时间为5月10日(周六)全天:
上午:8:00~9:30 《教育教学理论》
10:00~12:00 《学科专业知识》
下午:14:00 ~16:00 《活动设计》
(三)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参加面试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提供二甲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高校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最后一名递补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考核总成绩为100分,包含两部分内容,每部分成绩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一部分面试内容为活动设计、无生上课和幼儿教育实践知识答辩三项,满分为100分,其中活动设计20分,上课50分,答辩30分。第二部分面试内容为钢琴弹唱,舞蹈、绘画三项,满分为100分,其中钢琴弹唱占40分,舞蹈占30分,绘画占30分。
3、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五)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考生的面试成绩中无生上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
2、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蜀山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由蜀山区人社局、教体局和监察局统一组织实施。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则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考生的面试成绩中无生上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公示和报批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蜀山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报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审核并办理批复手续。
(八)聘用手续和待遇
按规定程序经过人社部门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根据应聘者本人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以确定初选人员的方法排序),按报考组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应聘者选择招聘学校。
1、本次招聘教师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蜀山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五、其它事项
1、笔试费每科45元,三科共135元,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
0551-65597672(合肥市蜀山区教育体育局)。
0551-65504469(合肥市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监督投诉电话:
0551-65137993(合肥市蜀山区监察局)
3、网站查询:
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
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rlzy.hfss.gov.cn)
蜀山教育体育网(www.ssjy.cn)
合肥市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蜀山区教育体育局
合肥市蜀山区监察局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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