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考试
人社局负责笔试命题制卷、阅卷和面试命题制卷、面试评委的抽选,教育局负责考试的具体工作,县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成。
(一)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必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取消或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数。但属紧缺学科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告市人社局核准后方可开考,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笔试
笔试主要是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基础知识为主,占60%,兼顾岗位必须的其他知识和技能,占40%。笔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方式,时量120分钟。各岗位均不指定考试资格。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有笔试成绩和名次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时间:2014年4月27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组织说课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记分。面试工作原则上要求在笔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2、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面试实际参考人员达不到规定的竞争比例的岗位,按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参考面试人员的平均分的80%计算。
(四)综合成绩计算与公示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招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下列方法处理:1、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2、再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有高中教学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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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a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