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为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学龄前子女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范围及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范围 | 基本条件 | 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
杭州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1名 | 1、2014年浙江省户籍或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尚未初次就业(指未签订过就业协议书)的2013年浙江省户籍或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前教育专业 |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5月4日-7日;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人事处(环城北路318号南裙房212室)
报名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就业协议、相关资格证书等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
2014届学前教育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013届学前教育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需提供幼儿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不开考。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若体检不合格,按考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与招聘单位内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01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2013年毕业生未能在报到之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或被证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汤老师 联系电话: 85253313 85253314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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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a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