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核表》,报区人社局审批。事业单位新聘的工作人员,初聘期为一年。初聘期内,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初聘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本人自谋职业。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的服务期限至少为3年。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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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a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