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第一县”、雄居“全国百强县”第8位的长沙县热诚邀请优秀人才加盟。为充实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强县,经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决定招聘普通高中和星沙城区初中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县属普通高中(均在农村)教师14名:
单位 | 生物 | 政治 | 物理 | 语文 | 数学 | 地理 | 心理健康 | 实验员 | 合计 |
县二中 | 1 | 1 | |||||||
县六中 | 1 | 1 | 1 | 3 | |||||
县七中 | 1 | 1 | 1 | 1 | 1 | 5 | |||
县九中 | 1 | 2 | 1 | 1 | 5 | ||||
合 计 | 2 | 1 | 1 | 2 | 3 | 3 | 1 | 1 | 14 |
2、星沙城区初中教师36名:
生物 | 历史 | 政治 | 体育 | 语文 | 数学 | 地理 | 英语 | 音 乐 | 美术 | 计算机 | 物理 | 合计 | |
星沙中学 | 1 | 1 | 1 | 1 | 4 | ||||||||
松雅湖中学 | 1 | 1 | 2 | ||||||||||
泉塘中学 | 2 | 1 | 2 | 6 | 6 | 2 | 7 | 1 | 1 | 2 | 30 | ||
合计 | 3 | 1 | 1 | 3 | 7 | 6 | 2 | 7 | 1 | 1 | 2 | 2 |
36 |
二、招聘对象
1、在职名优教师
2、大学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专业意识和专业能力强,能胜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
2、基本条件
⑴在职名优教师:①县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领衔人;②近五年内被评为市(州)级优秀教师或模范教师者;③近五年内经市(州)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④近五年内市(州)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以上条件符合其一即可)。
⑵大学毕业生: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不含二级学院)。
3、学历及专业要求
(1)在职名优教师
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如所获本科属第二学历,则第一学历须为师范院校全日制专科),所报岗位应与本人的毕业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一致(其中报考县九中实验员岗位专业须为物理专业,县六中心理健康岗位报考专业可为心理学或教育学等相关专业);
(2)大学毕业生
县属普通高中: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不含二级学院),所报岗位应与本人的毕业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一致(其中报考县九中实验员岗位专业须为物理专业,县六中心理健康岗位报考专业可为心理学或教育学等相关专业)。
城区初中: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学历(不含二级学院),所报岗位应与本人的毕业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一致。
4、年龄要求:(1)名优教师报考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大学毕业生报考年龄需在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体育教师限招男性。
6、其它要求:普通话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英语、音乐专业须二甲及以上),具有教师资格证(应聘县属普通高中教师需高中教师资格证,应聘城区初中教师需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如属2014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则须提供申报教师资格有关证件或证明。
7、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均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现场面试交流、试教、现场合议、现场签约、体检、考察、上岗等步骤进行。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交流
时间:2014年5月9日上午8:30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五楼(湖南长沙岳麓区潇湘中路122号)
1、现场宣讲与报名
报名时,填写《长沙县2014年招聘(引进)普通高中和城区初中教师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填写),同时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资格审查
引进工作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审查内容包括:
(1)大学毕业生
身份证、毕业证(201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时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报名,但在上岗前须提供毕业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担任校或班级学生干部履历情况及各种获奖证书等。
(2)在职名优教师
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和符合名优教师条件的相关证书或材料。
3、面试交流
引进工作组对报名者进行现场面试交流,确定试教入围人员名单。
(二)试教、现场合议、现场签约
时间:2014年5月10日上午8:30
地点:长沙县松雅湖中学(如时间地点有变,以报名当天公告为准)
1、试教
试教时量:10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
试教内容:现行高中教材。
2、现场合议
引进工作组根据试教成绩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拟签约对象。
3、现场签约
经合议确认后,现场签订协议,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在职教师签订《聘用合同书》。
(三)体检、考察、上岗
签约对象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聘用合同书》在规定时间内到长沙县教育局政工人事科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它事项
1、所有新招录教师均根据长沙县教育局确定的岗位(分高中初中两类),按照成绩高低依次自主选择,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合同明确到校,在应聘单位工作满五年方可考虑工作调动,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2、普通高中招录的教师和城区初中招录的在职名优教师均列入全额事业编制,实行合同聘用管理,其岗位等级按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城区初中招聘的其他教师列入备案管理,视全县教师编制情况,经考核合格逐步解决全额事业编制。所有新招录教师均享受长沙县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3、若此次选聘无合适人选,则计划空缺,纳入下次引进计划。
六、报考咨询
长沙县教育局政工人事科:0731-84011861
七、本简章由长沙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长沙县教育局
2014年4月29日
(责任编辑:Cindy)